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02 16:36:57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新疆全富棉业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 新(2021)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0035 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 新疆全富棉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3月 28 日 终审:张雪松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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