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下半年医保DRG特病单议审核结果的公示
为确保2024年度DRG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印发<兵团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医保发〔2022〕30号)文件精神,2025年2月-3月,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DRG特病单议审核工作,经过初审及专家复核后,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七师各定点医疗机构共申请特病单议587份,经DRG特病单议初审及专家复核确认,审核通过375份,同意按项目付费;审核不通过212份,仍按DRG支付标准付费。
公示期:2025年3月19日-4月25日,共7天。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下半年DRG特病单议审核结果明细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9日
终审:常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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