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师市创业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瑞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为师市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在本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年审中结果为“D(不合格)”,经研究决定,现撤销第七师胡杨河市瑞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创业定点培训机构资质。
自公示之日起,第七师胡杨河市瑞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再承接师市补贴性创业培训(含GYB、SYB、IYB)任务。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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