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9:36:21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根据伊犁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奎屯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按照“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工作需求,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4年12月21日0时解除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特此通告。 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12月20日 终审:王昱坤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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