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受理马艳等47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17:18:31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马艳等47人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2024513日早晨,新疆锦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纳马艳,从奎屯市金波园小区的家中出发,驾驶电动自行车前往天北新区创客大厦上班,950分许,行驶至奎屯市绿荷里小区南门路段时,与秦建梅驾驶的新DT1738号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马艳摔倒在马路旁的施工钢管处。随即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1.右下肢开放性伤口;2.右小腿多处皮肤浅表擦伤;3.腰部软组织损伤。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马艳无责任。

二、20241031日上午110分许,125团中华财险工作人员李才良通知7连职工范山一同前往范山5#-8号身份地拍摄小麦地照片,1330分许,范山在其本人身份地查看麦面情况时不慎滑倒扭伤。次日范山自行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右下肢肌肉损伤。

三、202410211630分许,胡杨河南浦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胥建平在公司甲类库棚搬运氧气瓶时,因手滑没抓稳氧气瓶致使氧气瓶倒下,砸到胥建平右脚脚趾。胥建平后被送往解放军陆军第九四八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足开放性多发性跖骨骨折,2.右足第1趾开放性骨折。

四、2024年,东营潼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生产任务。4141850分许,东营潼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布料工禹绍英在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进行布料作业,在操做布料车时不慎摔倒,导致禹绍英左手和右腿腿部受伤、面部擦伤。随后现场负责人将禹绍英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桡骨远端骨折;2.右髌骨骨折;3.面部擦伤。

五、2024年,东营潼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生产任务。4141830分许,东营潼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桩防腐工丁坤在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进行防腐作业,管桩滚动不慎压到丁坤的左脚,随后公司同事将丁坤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足第一趾骨骨折;2.左足第一趾开放性伤口不伴有趾甲损坏。

六、2024年,东营潼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生产任务。4282300分许,东营潼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配工李文杰在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进行装配作业时管桩掉落致使李文杰右手被挤压,随后公司同事将其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开放性指骨骨折(右手食指、中指、环指),2.创伤性手指缺如(右手食指、中指、环指)。

七、2024年,安徽省徽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生产任务。202410162020分许,安徽省徽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桃秀在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车间操作挂钩时,不慎被链条挤压左手,导致刘桃秀手部受伤,刘桃秀立即前往兵团奎屯中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手环指开放性伤口伴有指甲损害;2.左手环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3.左手环指创伤性指动静脉破裂;4.左手环指指神经损伤。

八、202410211138分许,新疆通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水电工杨键,在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施工现场与同事在安装消防泵房时,闸阀掉落砸到杨键左手小指,随即工友将杨键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左手小指近节指骨骨折。

九、20249261130分许,新疆玖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工闫引军在137团平安里施工现场5502房间从事电路疏通工作时,站上两米高的人字梯手里拿电锤进行打孔作业,因脚下用力导致梯子倾斜闫引军从人字梯上摔落。闫引军后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左侧跟骨骨折。

十、202310231120分许,新疆三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2023年第七师胡杨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施工标段)1285连施工现场,泥瓦工高铁桩在该项目蓄水池缝隙打胶,由于胶过期搅拌不动,高铁桩用电锤进行搅拌,在搅拌过程中不慎被电锤反扭扭伤右手。高铁桩之后被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诊治。经诊断:掌骨骨折(右手第45)

十一、20245281618分许,新疆依耐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在进行清理南西二号炉西侧耐火砖,冶炼炉西侧的高温保温料突然坍塌,在下方捡耐火砖的高海林躲避不及,身上多处着火,水鞋和手套中落入高温料渣,导致高海林身上多处烫伤,随后高海林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后转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诊断:1.25%多处烧伤,2.累及体表20%-29%的烧伤,3.20%多处二度烧伤,4.10%躯干二度烧伤,5.7%双上肢二度烧伤,6.2%颈部二度烧伤,7.1%面部二度烧伤,8.5%下肢三度烧伤。

十二、202411102020分许,第七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广军,在奎屯水库东泄水渠步行巡查完毕返回配水点路上,距离配水点200米处,因雨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左腿受伤,随后李广军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诊断:1.左侧胫骨平台骨折;2.左侧腓骨小头骨折。

十三、2024431119分许,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周秀在单位212办公室搬运档案资料和整理仓库杂物,在整理仓库过程中感觉到左侧心口处疼痛,当时并未在意。47日周秀前往兵团干部学院石河子校区参加培训,410日下午周秀感到疼痛加重,期间卧床休息无法正常行走,于411日前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诊断:肋骨骨折(左侧第2前肋骨折)。

十四、20248151727分许,胡杨河市双建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司机刘文德,在第七师130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安康园小区施工现场进行洒水作业,行至4号楼3单元门口时停车,之后刘文德下车。下车时刘文德未看清路面,脚踩在水暖管道上未站稳摔倒,导致刘文德摔倒手腕受伤。公司随后安排人员将刘文德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诊治。经诊断:1.桡骨远端骨折(左);2.尺骨茎突骨折(左)。

十五、202410281947分许,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仪车间电工王继东,配合南京自动化厂家技术人员在水汽车间热电工段10KV配电室 III段厂用电源配电柜安装综合保护装置,王继东使用手枪钻对配电柜柜门进行打孔作业时,因柜门前后活动不稳固,王继东使用双手进行作业,右手持枪柄,左手扶手枪钻前端,由于钻头转速过快,转动的钻头将左手手套卷入,导致王继东左手食指受伤,随后车间管理人员将王继东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指骨骨折(左手食指)。

十六、202410221950分许,新疆江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机修工张增林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公司出发,沿奎车公路下班回家,行驶至泉水沟水库西侧路段向右变道时与刘国江驾驶新DF62222号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张增林受伤,随后张增林被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肺部挫伤;2.右锁骨骨折;3.脑震荡。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张增林无事故责任。

十七、20241110日中午1220分许,新疆鑫悦盛矿业有限公司通风队员工王百岁在该矿二级副暗斜井巷道扩修工程打锚杆支护,在退钻杆时用力过大,滑落的钻杆头砸到王百岁左脚,随即王百岁被工友搀扶升井,次日前往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足第5近节趾骨骨折。

十八、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哈拉苏派出所见习警员乔新宇按照兵团公安局要求,于202498日前往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参加新警培训。2024913日下午在训练中右膝扭伤,并未出现严重症状,915日晚上2230分许在宿舍自行练习擒敌拳科目进行单腿支撑时,右膝再次扭伤。2024918日乔新宇前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诊断:1.膝关节前十字韧带完全断裂,2.外侧半月板损伤。

十九、2024629815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科研)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木工王心田在从事模板加固工作,在基础梁拉线时绳子把模板上的钉子弹起,飞出的钉子戳伤其右眼,随后王心田被同事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眼角膜穿通伤,2.右眼眼球破裂伤,3.右眼创伤性晶状体脱位,4.右眼创伤性玻璃体溢出。

二十、2024820200分许,在胡杨河市新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师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木工文兆伟在该项目西山墙雨棚处拆模时,因脚下踩空,由脚手架上摔下,随后文兆伟前往第七师一二八团医院就诊,经诊断:1.肺挫伤;2.肋骨多处骨折(右侧第6-8肋骨骨折)。

二十一、20241121559分许,新疆仁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清梳保全工田建华从车间内出发,步行至仓库领取机配件,当田建华行至车间西北处门口转弯处时与马晓东驾驶的夹包机发生剐蹭,田建华被蹭倒在地上。随后公司安排车辆将田建华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尾骨骨折。

二十二、202411161900分许,在新疆蓝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杨河分公司承包的新疆雨轩铠甲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程陶瓷材料碳化硼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土建工王平仙在下班时从该项目宿舍楼安全通道出口处往外走时,因天黑光线不好右脚被钢管夹住,身体重心不稳摔倒,导致右小腿受伤,随即同事将王平仙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单下肢多发性骨折(右侧),2.胫骨骨折(右侧),3.双踝骨折(右侧外、后),4.踝关节损伤(右侧),5.小腿损伤(右侧)。

二十三、2024年,安徽省徽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新疆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生产任务。202410242210分许,安徽省徽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操作工卢德虎在胡杨河经开区鼎力建材车间挂挂钩时,卢德虎右手被钢丝绳挤压,血流不止,随即被同事送往奎屯中医院救治,后转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诊断:1.创伤性指动脉破裂(右手环指),2.手部指伸肌腱损伤(右手环指),3.指间关节韧带断裂(右手环指),4.单指不全切断(右手小指),5.开放性指骨骨折,6.开放性手部损伤。

二十四、2024111120分许,新疆三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兵团"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七师125团柳沟灌区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鲁贵华在该项目K2+400米处安装横向排水管时,周围土方意外坍塌将鲁贵华下半身掩埋,下肢被DN200横向排水管压,工友将鲁贵华救出后送往乌苏市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1.胫骨骨折(左胫骨上段、中断骨折),2.腓骨骨折(左侧),3.腓总神经损伤(左侧)。

二十五、202410231910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门诊部护士毛淑英按照医院安排在门诊楼19楼大会议室参加导诊护士礼仪培训,培训结束后,1943分毛淑英与同事一同回科室,当走到19楼至18楼楼梯中间时不慎跌倒,导致左脚受伤。次日毛淑英在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踝关节损伤。

二十六、202411221015分许,胡杨河青来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军,从公司二楼的办公室步行前往一楼副总经理办公室的过程中,行至二楼楼梯拐弯处时,脚底踩空摔倒后导致右脚受伤,之后公司工作人员将王军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右距骨骨折。

二十七、20241111105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七团3连两委刘雨晴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凤翔小区家中驾驶小型汽车出发,前往一三七团3连连部上班,车辆行驶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与龙翔路交叉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刘雨晴受伤。随后刘雨晴前往克拉玛依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胸骨骨折。经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乌尔禾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2024166号认定:当事人刘雨晴无责任。

二十八、20241161440分许,第七师一二七团12连职工周勇在该连队3号泵房清理泵房渠底垃圾,因泵池有淤泥周勇不慎滑倒。随后周勇电话告知其连队朋友,后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股骨粗隆间骨折。

二十九、20241141030分许,胡杨河市先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毓秀里小区商住楼二期131132133#住宅楼、46#商业楼建设项目,土建工范新未在该项目46#商业楼清理垃圾时,垃圾箱的盖子突然掉落砸到了范新未的右臂,导致右臂受伤,随即工友将其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肱骨干骨折;2.右手中指浅表异物;3.右肩部挫伤。

三十、2024310日,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技术员王学理被单位派遣至集团承建的第十四师225-昆仑渠首-策一线(一牧场)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从事技术员工作。202411151330分许,王学理在该项目K86+500处施工现场查看防护栏的安装情况时因脚下打滑不慎摔倒,碰撞到旁边的水泥墩柱上,导致左侧胳膊受伤。当日将其送往第十四师一牧场医院诊疗,次日王学理前往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1.肱骨外上髁骨折;2.肱骨髁间骨折。

三十一、2023104150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二五团分公司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事木工工作的王前进在切割木方时,被切割机切伤了左手拇指,现场带班班长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125团医院,后转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开放性伤口(左手拇指);2.左手拇指撕脱性骨折。

三十二、20241116190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胡杨河职业技术学院(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钢筋工邓德能在该项目体育馆工地倒运钢管材料时,由于楼道漆黑看不清,钢管掉落砸到邓德能的左脚。次日邓德能前往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就诊,后转至兵团第七师医院,经诊断:左足第二跖骨骨折。

三十三、202411111740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400MW背压供热项目(PC总承包)施工现场,钢筋工唐子魁在该项目主厂房一层焊接暖气管道作业向下攀爬的过程中,脚下的门式脚手架突然失衡导致其从2m处坠落。后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侧髌骨骨折,2.左膝开放性伤口,3.头皮挫伤。

三十四、20241121日早晨,元亚龙乘坐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通勤班车从128团腾飞里小区出发前往公司上班,915分许,车辆沿七师128团团直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七师12872检查站红路灯四枝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新E1576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由于撞击惯性导致元亚龙左肩撞到车窗沿。之后元亚龙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左侧锁骨骨折。经第七师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元亚龙无责任。

三十五、20241121日早晨,杨正礼乘坐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通勤班车从128团腾飞里小区出发前往公司上班,915分许,车辆沿七师128团团直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七师12872检查站红路灯四枝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新E1576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由于撞击惯性导致杨正礼左胸撞到车窗沿。之后杨正礼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肋骨骨折、2.肺挫伤,3.肩部损伤。经第七师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杨正礼无责任。

三十六、20241121日早晨,杜建春驾驶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通勤班车从128团腾飞里小区出发前往公司上班,915分许,车辆沿七师128团团直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七师12872检查站红路灯四枝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新E1576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由于撞击惯性导致杜建春头部下肢受伤。之后杜建春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髌骨骨折,2.左股骨下端骨折,3.头部的损伤。经第七师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杜建春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三十七、20241161157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监狱特警大队民警吴超在AB门值班期间,为进出门拉蔬菜的三轮车开门,在AB门闭合时,手指被电动铁门夹住,一同值班的民警发现后,立即将吴超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经诊断:1.右手食指开放性伤口、2.右手食指末梢皮肤缺损。

三十八、20241110日,第七师一二六团场7连党支部书记周永红与7连副连长陈蒙蒙按照一二六团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前往7连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该连2个泵房检查排水情况。114分许,周永红在该连三支泵房做好工作安排后,从泵房休息室离开时,左脚在台阶处踩空,次日陈蒙蒙开车送周永红前往127团医院检查,后转至兵团奎屯中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足第5跖骨骨折。

三十九、202411252310分许,第七师公安局民警白文迪在兵团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疆分中心理化实验室搬运货柜时,左手示指根部和手背处被实验室包装柜外部金属包边划伤。随后白文迪前往第七师一三零团医院就诊,经诊断:左手切割伤。

四十、20241031日至1115日,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128团前山涝坝派出所辅警秦文星按照单位安排前往137团阿吾斯奇4号边境警务站开展执勤工作,202411131230分许,秦文星在厨房打扫卫生后准备做饭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右膝关节受伤。随即同事将其送往和布克赛尔县医院进行治疗,20241116日转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右膝关节损伤。

四十一、20241125626分许,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掘进工牛根本在1404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巷道中间一根锚杆被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顶歪变形,牛根本与工友卸掉托盘,对倾斜的锚杆进行校正。校正后的锚杆突然断裂,牛根本从综掘机上摔至掘进机铲板上,左侧肩胛骨和脸部碰到铲板转盘上。升井后牛根本被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侧肩胛骨骨折2.左侧颧弓骨折3.面部挫伤。

四十二、202411161012分许,奎屯锦姿棉业有限公司警卫邵珠军厂内喂花机附近进行日常消防巡查时,因地面积雪湿滑邵珠军摔倒在地。次日邵珠军感到不适,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腰椎压缩性骨折。

四十三、20241151040分许,新疆天澳牧业有限公司二牧场饲喂工朱马哈孜·木拉提配合牧场铲车驾驶员陈国文进行1南东头圈舍进行清圈垫沙,垫沙期间需将东头圈舍大门打开。朱马哈孜·木拉提前往东头大门的过程中,圈舍牛只突然发生混乱,其中1头牛将其顶伤,陈国文发现后将牛进行驱赶。随后朱马哈孜·木拉提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枢椎齿状突骨折,2.左侧上颚窦骨额突骨折,3.双肺下叶肺挫伤。

四十四、2024111114时许,奎屯金香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出纳张艳茹下班后,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办公地点瑞豪电子商务产业园出发,前往奎屯市乌尔迈克小区110栋其本人的家。当张艳茹行驶至迎宾大道与胡杨河路交叉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张艳茹受伤。随后张艳茹前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距腓前韧带损伤(右踝关节)。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张艳茹负事故次要责任。

四十五、2024115108分许,胡杨河恒诚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焊工王洪斌在设备制作车间工作时,由于天气寒冷,王洪斌在关窗户时发现窗户损坏关不上,在修理窗户时王洪斌不慎跌落,事后同事将王洪斌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胸部损伤,2.肋骨骨折(左侧第1011)

四十六、20241042020分许,第七师一二七团9连职工郭红敏在其本人身份地拾完地头后从身份地驾驶摩托车出发,沿一二七团团直道路返回其家中,行驶至4连与6连交界路段时与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郭红敏被送往一二七团医院救治后,转院至兵团第七师医院经诊断:1.左胫骨平台开放性骨折,2.右侧胫骨平台骨折,3.双侧腓骨小头骨折(粉碎性)。经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当事人郭红敏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四十七、202411141343分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委员会,127团便民服务中心西部计划志愿者李雅楠下班后,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单位出发回单位安排的宿舍,行驶至127团启明里社区四枝交叉路口时与一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李雅楠摔倒后受伤。其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雅楠送往127团医院进行救治,后转往兵团第七师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1.左侧顶骨骨折,2.枕部头皮裂伤,3.颈部损伤,4.胸部损伤,5.肺挫伤。经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当事人李雅楠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公示时间:2024121920241225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2-3902005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举报邮箱:417321511@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9


终审:郑桂桂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