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QSBDC2024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农七师国用(2005)字第07137B092-44号 | 邹义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650205630002GB00092F00010014 | 新疆兵团农七师一三七团团部B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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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终审: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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