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翱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润滑油、2万吨/年润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新疆翱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翱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润滑油、2万吨/年润滑脂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翱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润滑油、2万吨/年润滑脂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新建8万吨/年润滑油生产线1条,新建2万吨/年润滑脂生产线1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翱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工业大道18号-205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2998109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160636832
邮箱:128201420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Q3-ezzI6fPl7vEERPx9pg 提取码:vydv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km内的周围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疆翱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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