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三〇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第七师一三〇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9月23日,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对第七师130团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23年12月22日,成立130团党委落实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党委书记、政委担任组长,先后召开有关会议7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兵师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听取汇报并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24年1月17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检视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科学具体提出改进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30团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兵团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24个具体问题以及巡视师市党委反馈意见中涉及团场的4个具体问题,共28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6个、正在整改2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部署要求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到位,学习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行政常务会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规范团行政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兵师党委有关决策部署。
(2)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乡村振兴相关内容不到位”问题
上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习了11项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共6位团领导、2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
(3)针对“全面落实团连两级抓乡村振兴和联系点制度有偏差”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将130团领导干部挂钩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及130团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名单下发至机关事业单位和各连队,做到清单制全覆盖。
2.关于“统筹组织领导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4)针对“未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问题
2024年1月14日下发《关于调整一三〇团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通知》对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5)针对“团党委没有发挥好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作用,党委主体责任压的不实,没有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问题
一是2024年2月7日召开130团2024年第一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乡村振兴“百连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听取《一三〇团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并部署安排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9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每季度至少安排部署1次乡村振兴工作。
三是4月6日召开130团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暨春播现场会、6月11日召开130团共青镇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全团机关、事业单位、连队社区负责人对15个连队进行现场观摩,15个连队书记分别汇报基本情况,挂钩科室、挂钩团领导分别进行点评。
(6)针对“基层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问题
2024年1月18日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关于印发〈一三〇团“周四调研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通过会务通知微信群,每周四下发工作提示,督导检查“周四调研日”制度落实情况,上半年8名团领导、13个机关事业单位完成调研报告38篇。
3.关于“在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具体举措上办法不多,落实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
(7)针对“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2024年2月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二是2024年1月23日召开团农业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粮油作物种植再安排再部署,下达2024年各连队种植小麦、复播大豆、玉米和油料作物任务。截至目前,均完成师市下达任务。
三是2024年2月29日利用团场冬季大培训邀请第七师农科所就小麦高产栽培技术进行培训,培训人数79人。同时,在小麦生长发育关键阶段,组织召开各类田间管理会议、下发小麦生育期农事阶段管理要点10余次,累计培训粮食种植户1000余人次。
四是积极开展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工作,设置团领导粮食指挥田3块,连队主要领导粮食指挥田30块,为有效辐射和带动130团粮食千亩示范区和万亩示范方创建作出表率。
(8)针对“农工合作社引领带动职工群众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对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23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及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除。
二是利用冬季法治大培训,学习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
三是2024年3月8日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131团4连、9连,观摩学习合作社发展羊肚菌和红色文旅产业等先进典型经验。
(9)针对“熟悉乡村振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一是做优做实一带一“导师带徒”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帮带跟踪全团年轻干部成长情况,逐步提升青年人才工作本领。
二是按照要求,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完成线上专题培训。
三是根据师市招录计划文件要求,在规定编制限额内制定招录计划,加大乡村振兴相关专业对口人员招录力度,2024年共计划招录公务员5人、事业单位7人。截至目前,已完成公务员招录5人、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政审考察6人。
四是2024年1月12日印发《关于做好一三〇团事业单位职称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等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最优。
五是2024年4月25日召开事业单位工作会议,对事业单位人事政策及职称申报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六是2024年3月14日印发《一三〇团2024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按照培训计划表扎实开展培训工作。
(10)针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实地抽查5个连队,生活区、养殖区和种植区没有分离,存在垃圾池爆满或就地填埋处理的现象”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9日印发《2024年一三〇团“春季战役”实施方案》,就2024年重点打造兵团级示范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等进行部署要求。积极利用好淮安对口援疆帮扶和连队自筹资金,实现相关单位“三区”分离。
二是督促各连队在2023年冬季对房前屋后卫生和垃圾箱进行彻底清理,2024年15个连队均与物业公司签订垃圾清运服务合同,每月集中拉运处理垃圾3次。
三是坚持“一季一检查一评比”,分别对各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检查,现场督促连队完成问题整改。
(11)针对“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28日组织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召开研讨交流会议,2024年1月3日召开全团党务工作者培训会,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
二是2024年1月8日至10日对2022年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方案、台账资料等进行回头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三是2024年1月5日对2023年软弱涣散党支部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审核,2024年1月11日相关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工作通过师市党委组织部验收。
(二)关于“团党委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方面
1.关于“财政资金滞留账面使用效益差,以及存在超范围列支工作经费问题”问题
(12)针对“财政资金由于闲置被收回”问题
一是2024年第一次行政常务会集中学习《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二是在财政工作会议上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2023年各单位预算执行率平均达到96.5%。
三是对2024年项目申报情况及储备库情况向党委进行了汇报,并结合项目推进进度,及时编制可研及实施方案。
(13)针对“超范围列支工作经费”问题
一是收回相关单位超范围列支工作经费6104元,已上缴师市财政局。
二是在财政工作会议上,组织各单位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三〇团财政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进行再学习;相关单位通过联审的方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支出监督审核。
三是针对超范围列支工作经费事宜,在财政工作会议上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关于“资金使用管理混乱,违规挪用资金”问题
(14)针对“未严格按‘一卡通’文件要求发放涉农资金”问题
加强对一卡通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核,在本轮巡视之后发放的减负资金、受灾补助资金均通过行业部门审批,财政局报备后进行支付,并督促各基层单位通过单位公示、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一卡通”管理的宣传。
(15)针对“违规挪用资金”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收回违规支付的补贴38340元,已上缴师市财政局。
二是对各事业单位、连队、社区所有收支进行监督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支出。
三是针对违规挪用资金事宜,在财政工作会议上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16)针对“违规竞拍土地,违法办证、未批先建”问题
一是在2024年第一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
二是为加强项目管理和审批流程,4月26日邀请师市发改委来团授课,严格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确保项目手续合规合法。
三是6月21日邀请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团授课,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做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17)针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批先建违规现象”问题
2024年4月1日,相关单位集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知识测试,强化掌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为今后认真履行项目法人单位职责、规范项目施工手续办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关于“纠正不正之风和查处惩治腐败问题不深入,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方面
1.关于“违规减免非税收入和举债搞建设,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
(18)针对“违规减免非税收入”问题
6月21日邀请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团讲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企业收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防范违规违法和廉政风险。已收回相关企业草地补偿费15万元。
(19)针对“存在违规举债和项目未招先建情况”问题
将相关连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资金列入团场自有资金预算内,并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完成了相关项目招标和施工。
2.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20)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用”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督促违规报销人员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800元,上缴师市财政局,团纪委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是印发《进一步规范一三〇团行政事业单位、连队、社区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标准、报销范围和不予报销的情况,以及报销需要提供的原始单据等,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
三是纪委办对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监督检查力度。
(21)针对“文风不实,照搬照抄”问题
一是2024年2月2日下发《一三〇团关于规范发文流程、加强文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起草、校核、审批、登记等各环节流程,注重从源头治理文字、文号错误。
二是2023年12月28日相关人员主动上交书面检查,并由分管领导谈话,接受批评教育,反面典型对全体工作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3.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和环保督查整改有差距”问题
(22)针对“专题调研整改不彻底”问题
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列入2024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已完成学习,上半年8名团领导、13个机关事业单位完成调研报告38篇。
(23)针对“干部管理乏力”问题
一是通过常委会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节前廉政教育大会、廉政工作会议和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并由党委书记对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组织全团党员干部观看《风腐之殇》《强化正风肃纪》《戒尺》等警示教育片。
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印发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2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拓宽和畅通举报渠道并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关于加强一三〇团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会风会纪、工作效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置,努力营造积极向上、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印发有关通报3期,通报批评迟到早退、违反会风会纪、值班脱岗等问题19人。
四是通报曝光2023年度团场自办违纪违法案件4起,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4)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水资源管理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2024年第一次行政常务会组织各连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兵团生态卫士职责,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各连队用水户协会分会30余名工作人员就全团机井管理、节约用水和安全知识进行培训。
三是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5963.7亩条田由地下水改为地表水灌溉。
四是将地下用水指标分解到全团每个保留井,并配合师市水利局安装井电双控设备150套,关闭机井80眼,发现并处理非法打井有关问题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四)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关于落实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中明确130团作为责任单位的4个具体问题”方面
(25)针对“城市建成区仍有465套危旧平房未征迁”问题
按照师市房屋征收工作部署,研究制定130团老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三年计划,扎实稳妥推进征迁工作。截至目前,依法依规征收房屋106套,其余房屋按师市计划征迁。
(26)针对“城市建成区仍有504座坟茔未迁移”问题
一是截至目前,已迁移496座,剩余8座坟茔按计划完成迁移工作。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连队、社区责任,坚持每日与剩余坟茔家属对接沟通,解释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张贴迁坟公告,全力解决迁坟过程中遇到的合理诉求,确保坟茔家属及时联系报备。
三是倡导文明殡葬,尊重逝者及家属意愿,鼓励家属积极响应火化迁移,节约有限生态公共资源。耐心协助家属按照程序认领坟茔,并做好家属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
(27)针对“团场连队危旧房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截至目前,已拆除连队C、D级危房140套,剩余45套年内完成,15个连队已有12个连队清零。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C、D级危旧房屋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辖区房屋安全管理责任,督促连队、社区落实管控政策,切实做到D级房“不住不用”。
三是加强D级危房管控巡查频次,按照“连队周巡查、团场月巡查”要求,每周排查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管控巡查台账,多措并举避免人员回迁入住情况发生。
(28)针对“连队公厕管护机制未建立,130团部分连队公厕因水电不到位,不能正常使用”问题
一是202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印发〈一三〇团关于建立连队生活垃圾、公厕及污水末端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全面摸排、维修未正常使用的连队公厕13个,连队公厕实现专人管理、制度上墙、按时开放、使用正常。
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5份,并将公厕管护列入人居环境整治检查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到认识到位、行动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做到作风过硬、工作闭环。坚持狠抓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坚决杜绝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和不到位整改,切实发挥好同级纪委监督作用,健全并动态更新工作台账,确保整改成果具体化、落到底、可检验。三是做到整改要严、实效要长。坚持把建章立制与查纠整改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使“当下改”有“规”可依、“长久立”有“章”可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2-3930095;邮政信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0团;电子邮箱:qs130jw@163.com。
中共第七师一三〇团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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