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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烃类加氢制5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1 18:50:41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烃类加氢制5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4年8月,受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烃类加氢制5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烃类加氢制5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对《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烃类加氢制5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报告索取途径

1、电子版报告:公众可通过此链接下载电子版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t_7RfXsYRxcFoJg9moQcQ?pwd=g6m7 提取码: g6m7

2、纸质版报告: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付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通过此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进行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工 18699209369

邮箱:xjhcsy2024@163.com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15276786010

邮箱:54681199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共5个工作日。

 

 

                       新疆恒昌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终审: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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