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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09 13:25:47 浏览次数: 【字号: 

  赖红明 身份证号:  654001********2954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第七师天北新区胡杨园-天北大道59幢12第七师天北新区胡杨园-天北大道59幢36号    新(2024)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3598号、新(2024)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3599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红明

2024年  9  月  24 日

 

终审: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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