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七师一二八团委员会关于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第七师一二八团委员会
关于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9日,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一二八团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专项巡视,2023年12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二八团党委认真对标对表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以最坚定的信念、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真抓实改。巡视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128团关于兵团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具体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5次,召开专题巡视整改推进会9次。
二、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一二八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实整改工作。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按阶段推进见到成效。在抓好整改落实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团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截至目前,2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不透,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自2023年12月21日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向一二八团党委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团场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于2024年2月19日修订印发《一二八团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二八团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
三是全团各级党组织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
2.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不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实不细”的问题。
(2)针对“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一是已于2024年3月12日印发《关于调整一二八团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团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方案的通知》。
二是已印发《一二八团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各连队党支部已调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针对“未加强统筹谋划乡村振兴工作”的问题。
一是2024年3月14日召开一二八团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暨团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学习贯彻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文件,听取各单位、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
二是六月再次在党委常委会上听取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汇报。
三是2024年3月12日印发《关于一二八团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点方案》。
3.关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谋划产业振兴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不优”问题。
一是2024年团场进一步细化措施,通过优化种植结构,抓管理,增效益,做优一产;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服务,帮助临升规企业加快升规速度,做大二产;以繁荣市场带动就业,依托区位优势,突出特色,做活三产,随着团场不断发展壮大,力争三次产业结构比逐步趋于合理。
二是经发办会同农发中心持续做好宣传指导工作,进一步关注农专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鼓励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规范财务核算。
三是对只挂牌、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注销,已注销“空壳”合作社4家。
四是在经发办与农发中心的指导下各连队制定“一连一品”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新型高素质农工培训,重点组织合作社人员、致富带头人开展培训,提升致富带动能力。
(5)针对“干部结构不优,后备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一二八团积极配合师市组织部、人社局开展招录工作,上报招录申请计划招录8人,实际审批同意招录6人,计划于2024年8月,配合师市组织部、人社局开展定向招录工作,及时补充紧缺型、急需型人才。
二是2023年12月,128团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招录工作,招录退役军人15人,补充连队后备人才队伍,初步制定完善《一二八团引进人才周转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完善《一二八团连队“两委”后备人才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2023年12月18日-12月21日,团团委书记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青年代表、西部计划志愿者思想动态,并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干部凝心铸魂,团党委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后备人才开展冬至包饺子活动,让青年干部更好地融入集体,把128团当成自己的家。2024年1月17日,团团委开展慰问活动,为青年干部送上温暖的腊八粥。2024年2月1日-2月23日,团团委开展春节慰问及座谈会活动,送去春节慰问的同时了解青年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团党委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团拜会活动,为机关事业单位、连队社区“两委”、大学生、志愿者等送去新春的祝福,营造栓心留人的生活氛围,团党委组织开展庆元宵活动,通过文艺汇演、猜灯谜、赏花灯、放烟花、送祝福等形式,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2024年3月6日,团党委组织青年职工开展趣味运动会,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四是2020年至2023年共接收“三支一扶”15人,目前在岗6人,期满分配至第七师事业单位人员4人(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期满考编制1人,期满返回内地3人,在编考事业编制1人。
五是2024年1月,组织“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单位领导与“三支一扶”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工作动态及工作的困点难点,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不断加强教育培养,让其更深入的了解兵团和团场,增加人员留存。社事办主任组织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会,在送去祝福的同时,对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6)针对“精神文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法治大培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周一升国旗加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牢牢扭住新疆工作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三是制定并下发《一二八团清理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通过走访入户方式,及时上门对未自行拆除卫星锅的居民进行引导拆除,同时积极与师市文体文旅局沟通对接为兴农里小区引进支线光缆,确保居民能观看多彩电视节目。
四是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二楼舞蹈室长年给基层民族舞蹈队伍使用,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积极争取兵师体育彩票专项资金为基层连队购置健身器材、篮球架等体育设施,提高健身器材的覆盖率。
(7)针对“推动落实保护生态不力”的问题。
一是辖区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已重新申领,2023年12月26日团经发办工作人员已收齐并存档。
二是连队已对存在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粪污沉淀池进行密封处理。
三是制定2024 年河湖长工作计划,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
四是已于2024年1月15日印发《一二八团连队厕所长效管护工作方案》。
五是机井计量设施由师水文水资源中心统一招标第三方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全师机井井电双控设备安装。目前,机井井电双控设备已安装完毕。
(8)针对“未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机制。
二是对34户脱贫户进行了回访并对低收入人群进行了摸排。
三是团社会事务办、社事中心已严格按照方案按时进行防止返贫监测工作。
四是完善报送流程和核查机制,避免瞒报漏报。
(二)关于“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比较混乱,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方面
1.关于“项目资金内控管理不严谨,违规发放涉农资金。”的问题项
(9)针对“超范围发放涉农补助资金”的问题。
一是农发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
二是根据核查后的面积,已整理出超范围补贴种植户明细表。由连队公示后清退至财政专户,相关连队已完成清退。
三是已于2024年3月7日召开农业生产工作推进会中集体学习涉农补贴相关政策。
(10)针对“超范围发放棉花补贴”的问题。
一是农发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
二是经核查,中棉113品种符合师市《关于公布2021年七师棉花推荐品种的通知》的推荐品种(Z1112、K07-12、中棉所92(中86)、中棉113)和《2021年度第七师棉花质量追溯试点实施方案》发放要求,并已向师市农业农村局、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情况说明,同时也向师市党委巡察办说明情况。
2.关于“涉农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1)针对“涉农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资金支付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单位财政人员在财政专会中对《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学习。
二是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财政工作会议,安排指定财政所在编人员作为指导员,监督指导涉农资金支出,提高执行率,规范资金支付,形成长效机制。2024年2月3日根据师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制定了团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相关文件,并印发至各预算单位。
三是2024年1月8日,按照团场“自有财力”项目库制度,将2023年资金执行率完成情况,作为2024年“自有财力”项目分配的基础依据,加强资金执行率考核结果运用。
四是农发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
五是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2023年项目资金支付率达到90%以上。
(12)针对“涉农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
一是农发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
二是已申报专职财务人员招聘计划,已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报师市财政局。
三是农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资金支付规范使用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实现精准支付。
(13)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一是对全团在建项目进行自查,无类似情况发生,相关项目分别于2023年6月和2023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与2023年11月完成,项目超付监理费符合要求。
二是组织团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对今年新开工项目严格按照执行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行管理。
三是2014年1月9日,经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
四是经核实以上项目不存在个人获利现象,存在执行程序不严谨或漏项现象。
五是团分管领导就此问题对农发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已做出书面检查。
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14)针对“涉农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规行为”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15日,经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完善《一二八团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严格压实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承担日常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三是2024年2月21日,经发办召开科务会再次学习《一二八团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15)针对“未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15日,经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提高了农发中心工作人员对补贴政策的认识、理解和实施能力。
二是梳理团在建项目,规范建设程序,监督施工过程。
三是2024年2月21日,经发办召开科务会再次学习《一二八团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16)针对“团党委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全团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无类似情况。
二是对以往项目自查,无同一时间段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超过3个的情况,对于巡视出现的问题已函告监理公司加强项目部监理人员配备,监理公司已回函将按照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重新调整配备监理人员,做好监理服务工作。
三是经发办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四是2014年1月9日,经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兵团党委、兵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
(三)关于“纠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查处惩治腐败问题不深入,各类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乡村振兴领域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的问题。
(17)针对“对基层连队经营地竞价发包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一二八团2024年经营地竞价承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地竞价发包工作。
二是根据经营地竞价发包方案2024年经营地竞拍工作结束后,要求承包人3日内将经营地费用直接交至团财政所财务专户。
(18)针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私营企业”的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26日由相关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以联合体名义承接代建项目,并将中标企业、代建企业资质留存并归档备查。
二是收取代建、施工、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留存归档。
三是2024年2月21日、26日经发办、农发中心分别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一二八团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的问题。
(19)针对“对干部监督管理失职”。
一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全团党员干部在机关一楼会议室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身边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二是2024年1月5日通过法治大培训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的学习,并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三是2024年2月11日和16日通过节日督导,对本团辖区餐饮店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牢记党纪法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规守纪。
(20)针对“团场统计报表工作落实不严谨,存在数字政绩”的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19日128团组织召开了2023年统计工作年报培训工作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等文件。
二是加强沟通,统计数据由经发办和农发中心主任共同确认填报,以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准确性。
三是经发办农发中心统计人员组成专项组,深入规模养殖场,现场对养殖户上报数据与检疫票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
四是农发中心通过宣传屠宰检疫工作重要性,要求连队散养户在屠宰时,积极申报检疫开具检疫票,确保应检尽检。
3.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反映乡村振兴有关问题整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巡视提出的问题整改,加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文件要求应用,加强纪律手段,落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
二是2024年1月22日结合债务形成的原因和债权人的构成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债务化解方案。以年底考核为抓手,将债务化解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运用到2023年年底考核中。
三是2020年11月应收债权3599.79万元,3连、7连、14连将收集完整的果园入账资料通过以上程序,报请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下达批复后调减应收款(农业生产成本)2419.84万元确认为连队固定资产,截至巡视日收回个人及其他欠款302.7万元,实际完成率75.63%。2023年9月至目前总工会完成清收6万元,连队完成清收2.1万元。
四是2024年已下发欠款清收进度调研通知,并将根据调研结果制定2024年清欠指标。加强债权清收情况结果运用,将各连队债权清收工作结果体现在季度考核打分情况中促进债权清收率的提高。
(22)针对“生态环保督查煤改电问题整改滞后。”
一是2024年1月23日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的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性、艰巨性、极端重要性,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128团煤改电于2023年4月25日开工,于当年10月竣工,在2023年冬季至2024年初采暖已投入使用,实现团场供暖节能环保要求。
三是128团垃圾填埋场已于2022年9月29日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成果运用。紧紧围绕团场定位定向,自觉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改促干、以干促改,持续推动团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统筹推进,建立健全管长远、治根本,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坚决做到彻底整改。认真对标对表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逐条逐项推进整改,有力有效抓实整改,对未完成的问题,分析原因、压实责任、限时整改,坚决做到彻底改、改彻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8599228988,电子邮箱:297532150@qq.com
(联系人:郝龙、党政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18599228988,0992-3989332)
中共一二八团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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