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七师一二三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第七师一二三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一二三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落实整改工作,一二三团党委根据巡视反馈意见,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排,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针对反馈的三个方面32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整改方案。团领导班子主动认领牵头推进整改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及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其中,2024年1月19日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巡视整改力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二三团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兵团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2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部署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乡村振兴战略不深不透,落实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深度不够”问题
一是按照制定的团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党委常委会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学习前给各成员提前印发学习内容,学习过程中两名同志现场研讨发言,其他成员书面交流。
三是狠抓各种载体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由行业部门对连队、社区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
(2)针对“学用结合有偏差”问题
一是制定乡村振兴专项学习计划,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有关文件。
二是按照团场机构改革设置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将五大振兴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
2.关于“组织领导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3)针对“‘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不主动”问题
一是结合团场实际,制定一二三团乡村振兴专项规划。
二是制定《2024年一二三团党委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并于年底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通报。
(4)针对“统筹谋划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一二三团党政领导干部挂钩乡村振兴直联点制度》,团场党委班子成员已根据团场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了解决问题清单。
二是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资金入股合同,收益所得资金用于支持相关连队发展。并积极引导连队发展特色种养植,壮大连队集体经济规模。
3.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党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差距”问题
(5)针对“粮油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一是印发《一二三团2024年粮油作物约束性指标任务的通知》,并对2023年大豆产量低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2024年农作物高产创建实施方案。
二是利用职工冬闲时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并在农作物生长不同阶段开展农业技术服务。依托一二三团零距离等网络平台发布禁止各类割青毁粮行为倡议书。
三是目前已整理10家有资质的粮油收购企业,及时向粮油种植户进行反馈。
(6)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提前做好对各事业单位符合申报职称人员的摸排掌握,及时做好职称政策的解读工作。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共有4名工作人员分别取得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中级畜牧(兽医)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职称。
二是年初已向师人社局上报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7)针对“环境治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常态化对养殖区畜禽粪污垃圾处理进行监管与引导,并督促养殖户做到畜禽粪污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向养殖户发放防止畜禽粪污宣传单,提高养殖户对于养殖区垃圾清理的重视程度。
二是制定《一二三团连队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加强物业公司与连队的联系,做到连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对连队进行常态化督查。加大对生活垃圾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群众对连队生活垃圾清理的重视程度。
三是加强残膜回收工作的监管力度。团场将在残膜回收的各个节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通报。
四是制定《2024年一二三团农业残膜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连队、职工、团场、回收企业的责任,确保各环节紧密相扣。
五是规范残膜堆放。将残膜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下发至连队,并结合连队实际,选出1—3处合适的残膜堆置点。
(8)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指导各连队在做2024年运转经费预算时,将维修维护费列入预算。其中部分单位在2024年第一季度对阵地进行了维修维护。
二是组织各社区对退休党员进行摸排,并对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每月开展送学上门服务;全团所有流动党员,分别由各党支部“两委”成员挂钩,每月联系。
三是集中开展退休党员党费摸排行动,核实确认真实情况并做出相对应的处置。
(9)针对“和美连队建设有不足”问题
一是相关作业点连队职工住房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厨房、上下水和户厕齐全,可正常使用。
二是2023年9月已与供电所进行沟通对接,供电所对相关连队私拉乱接电线进行整治,并根据连队用电需求对现有供电扩容至315Kva,保障了连队居民安全正常用电。
(10)针对“住房安全保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团场多次召开危房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压紧压实责任。同时对辖区C、D级危房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汇总表,并对所有危房设置警示标志。
二是上级财政局2024年4月7日拨付的危房拆除资金均已使用。团场制定《第七师一二三团危旧房拆除实施方案》,其中共有C、D级危房2325套,目前已经拆除914套,拆除率39.31%。
三是17连已按照七师设计院鉴定的房屋结果,将179套标为C级的危房信息更改为D级。
(11)针对“落实‘三位一体’机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利用法治大培训的机会加强《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对职工的日常管理,把日常考核结果与职工减负资金发放挂钩。
(二)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混乱,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方面
1.关于“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执行不规范”问题
(12)针对“资金预算编制和分配不精准”问题
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年初预算编制时,已明确具体项目,于2023年团党委第24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关于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支出预算调剂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避免预算项目出现多次调剂的现象。
(13)针对“存量资金统筹不力”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从思想上认识到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意义。
二是已及时将涉农结余资金上缴师财政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行业部门结余资金管理。
2.关于“资金执行不严格,管理不到位”问题
(14)针对“执行招投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兵团党委 兵团“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等文件精神。组织行业部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执行,并进行公开招投标,按时办结项目各项手续,做到及时验收和结算。
(15)针对“工程监理不到位”问题
已要求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3.关于“资金管理使用有偏差”问题
(1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和行业部门分别组织学习《兵团党委 兵团“三重一大”事项规定》。
二是严把资金审核关,杜绝无采购手续、工程量清单、支付发票等问题。
(17)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对照公车运行管理相关规定,制定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依据年初预算进行执行。妥善保存月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报销明细。
(18)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自2023年以来,团场已安排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粮食补贴相关资料,严格按照上级补贴流程执行,确保资料完备。
二是行业部门严格把关,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各项资金进行自查,并从严审查粮补资金相关资料,确保支出合规。
(19)针对“连队运转经费预算使用不合理”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连队运转经费的使用效率,已组织连队“两委”成员学习连队财务管理办法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是妥善保存连队月度运转经费报销汇总明细,检验学习效果。2024年,连队运转经费已结合连队实际情况,将年初预算合理编报经过“四议两公开”流程后,于2023年第24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
(20)针对“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是根据师安发〔2017〕5号文件执行。
二是超范围支付的专项资金已退回。
三是制定《一二三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及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4.关于“资金绩效评价不科学,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21)针对“团场绩效评价指标不合理、不科学”问题
由师市财政局聘请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团行业部门今后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绩效监控评价,2023年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绩效目标监控评价资料。2024年财政资金已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
(22)针对“国有资产长期闲置”问题
一是2023年第4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垃圾车移交至相关单位管理。目前该垃圾车已经盘活使用。
二是2024年部分连队职工周转房配套公共基础建设预算项目已经2023年第24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在2024年5月21日完成招标工作,目前该项目已组织施工。
(23)针对“资产划拨处置不力”问题
一是2023年9月26日,行业部门将上级调拨的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入账,同时进行资产登记,已与上级部门沟通取得相关财务凭证资料。
二是2023年12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示后,已将三辆报废的公车进行处置。
(24)针对“在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截至目前已完成转固项目32个。其余项目正在由相关部门整理转固资料,按程序要求进行转固。
(25)针对“对拆迁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拆迁资金涉及的违纪问题,纪委已立案调查,房屋拆迁补偿款已退回。
二是制定《一二三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监督。
(三)关于“纠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查处惩治腐败问题不深入、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方面
1.关于“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缺失”问题
(26)针对“团场引进某公司,未按租赁权责要求收取押金和租金,也未收回占用厂房”问题
厂房已收回,根据合同协议,租金已收回,并按非税收入上缴。
(27)针对“将某公司厂房外租,一年未收取租赁费,还存在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为盘活团场闲置国有资产,团场与招商企业试点合作经营。同时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团派出两名原公司职工驻厂参与企业生产活动,企业由于资金问题未生产,没有正式营业。现此资产已划归农发集团,账务处理完毕。
2.关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问题
(28)针对“对某物业考核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已按考核标准对相关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并罚款。
二是完善《一二三团城镇运行维护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
三是结合日常现场检查情况、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综合开展月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居民群众理清公共物业和小区物业的区别以及物业服务的范围。
3.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实”问题
(29)针对“团场老旧小区改造、暖气管线改造等‘民心工程’变‘烦心工程’”问题
一是暖气管线改造项目已完工。
二是改造项目涉及到小区内的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二三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管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促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职,保障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30)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兵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二是在制发文件时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研讨,按照文件前置审批单进行审查,确保相关政策依据齐全。
三是为避免公文制发过程中出现错误,制定《一二三团机关公文“三审三校”实施办法》。
四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审核把关。
(31)针对“纪委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一是对近三年的信访件进行“回头看”,强化规范受理,确保“零遗漏”。
二是对所有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向举报人反馈,确保件件有回应。
(32)针对“团场在改革后未收回连队行政公章”问题
连队、社区24个单位改革前行政公章已回收部分单位,均拓上印模。其余单位因人事变动、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旧章遗失,已写情况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需要实时动态整改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制度对整改工作的刚性约束。团场党委巡视整改办联合团纪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做好长期督查,防止出现边改边犯的问题。二是针对危房存量基数大等问题,层层分解任务,按照制定的“五项措施”对C、D级危房逐步进行拆除。深挖细查2008年以来各类在建项目应转为固定资产而未转的问题,及时搜集往年资料,加快转固进度。三是针对各部门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存在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巡视反馈问题延伸倒查,力争问题整改做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2-3929217;邮政信箱:一二三团纪委413办;电子邮箱:907267132@qq.com。
中共第七师一二三团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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