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奎东农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第七师奎东农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9月23日,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对奎东农场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专项巡视。并于同年12月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奎东农场党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走心。通过党委常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兵团党委巡视组对农场整改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及时召开农场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制定印发《奎东农场党委关于落实八届兵团党委第三轮巡视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兵团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29个问题,细化分解并对应制定74条整改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奎东农场党委坚持目标导向,真正使整改工作成为开拓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有效推进了农场各项工作上台阶。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视反馈农场的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部署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政策宣传不及时。团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主动不深入”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召开场党委常委会18次,8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一是已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最新部署要求纳入“第一议题”,及时进行传达学习,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紧扣工作重点确定学习内容,对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最新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学习。
(2)针对“学习时照本宣科多,结合实际交流研讨少。2020年至2022年,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24次,其中14次未进行交流研讨;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2023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问题。
一是已按照师市党委宣传部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环节,确保中心组学习次数和质量。
二是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前征求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中心意见,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等相关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3)针对“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不到位。在巡视组组织的60名职工问卷调查中,在回答“乡村振兴战略包括以下哪几个方面的振兴”时,对已列出的乡村振兴五个方面,有25人未选全”问题。
一是已于2023年12月15日、22日在“美丽奎东”微信公众号,2024年1月25日、3月22日在“兵团发布”、“七师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乡村振兴相关文章;于2023年10月21日深入连队田间地头对连队职工群众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制作乡村振兴宣传展板、彩绘文化墙,增加职工群众对于乡村振兴的理解。
二是已将乡村振兴课程列入职工教育培训,并利用周一升国旗时间抽取职工参与考试测验,提高乡村振兴宣传成效。
2.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问题。
(4)针对“团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不充分。2023年团党委常委会未审议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未听取过乡村振兴工作汇报;党委常委会和行政常务会均未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问题。
一是场党委常委会审议《奎东农场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
二是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奎东农场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部门、各单位。
(5)针对“场党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未主持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做好记录。
(6)针对“对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不够,未制定中长期乡村振兴发展规划”问题。
一是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奎东农场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部门、各单位。
二是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奎东农场中长期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印发各部门、各单位。
3.关于“统筹乡村振兴用力不足”问题。
(7)针对“场党委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有差距。团场2022年未完成师市下达的小麦种植任务,2023年未完成玉米种植任务”问题。
一是继续加大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示范辐射,有效带动农场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水平的整体提高,并确保粮食安全、增加职工收入。
二是加大粮食种植宣传力度。加大对职工群众宣传粮食种植的重大意义和粮食补贴政策,提高职工群众种植粮食的积极性。
(8)针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不完善。二产占比过低,农产品加工以初加工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合作社入社职工少,运行不规范,带动职工致富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召开奎东农场机关招商引资业务培训会议、奎东农场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提升机关干部招商引资业务能力。
二是已做好对农场现有企业的引导服务工作,制定《奎东农场工业企业“升规”服务工作方案》;及时跟踪2024年奎东农场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
(9)针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农业残膜治理不到位,农场所有连队均未设残膜集中堆放点,职工基本上采取将地膜搂到地边就地掩埋或焚烧方式处理”问题。
一是农场党委切实担负起生态卫士的政治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保护环境的紧迫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自觉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把残膜回收工作列入农业连队考核重要项目之一。制定了农业连队残膜管理方案,并依据《奎东农场农业连队残膜回收管理方案》对奎东农场农业连队残膜回收工作进行考核。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职工和承包户的环保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和承包户对焚烧农用残膜危害的认识。
四是连队“两委”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引导职工承包户重视残膜回收工作,引导职工承包户正确处理废弃农用膜。通知连队利用连队废置场地为种植户提供残膜堆放场所。
(10)针对“退耕还林成效差,2023年退耕还林地林木平均保存率低于75%的还有近一半;连队职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垃圾集中收集”问题。
一是切实担负起生态卫士的政治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保护环境的紧迫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自觉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农场职能部门结合林业发展实际,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是连队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以水协会为抓手,充分利用春秋两季,督促承包户补植补造和管理管护,对于不按政策要求的地块和承包户,坚决不允许进行间作套种。
(11)针对“干部队伍未形成合理梯队,中层干部断层,一些空岗无合适人选。机关部门、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岗位空缺较多,影响部门职能发挥;缺少产业发展带头人,人才培养、引进渠道狭窄,农场缺少懂经营、擅管理的人”问题。
强化教育培训,教育引导连队“两委”成员积极参加农场组织的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学习培训,选派连队书记兼任企业党建指导员,与企业互动交流,解放思想。
(12)针对“对文化建设重视不够。连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管理不规范,农家书屋利用率低”问题。
一是每月按照时间节点制定新时代文明活动清单及撰写活动小结,结合春节传统文化节日,开展书法大讲堂、送福字、文艺汇演等活动。
二是已按要求进行优化整改措施,在党委常委会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学习。
(1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0年以来场党委未对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未落实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相关办法,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是督促各连队每年研究意识形态不少于2次,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连队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14)针对“巩固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成果用力不足。落实“三位一体”机制有差距,对民兵考核管理不到位,有平均主义倾向,体现不出差别,发放专项减负资金时未落实根据履行民兵义务情况差别化补助的要求”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奎东农场连队职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从严从实落实好“三位一体”机制,对于连队上报的考核相关结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考核结果与减负资金发放有机统一结合。
二是深入学习减负资金和职工管理考核的政策文件,加强对连队两委职工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政策方向和工作要求,避免出现减负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15)针对“补选工作滞后,致使有的连队“两委”班子不健全,个别连队党支部书记因病无法正常履职,支部书记长期处于空缺状态”问题。
结合各项考核,通过座谈、走访党员职工群众等方式,对连队两委”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能力不强、化解矛盾、服务职工群众能力不强的及时进行谈话教育或调整,已选优配强连队“两委”班子,完成补选。
(二)关于“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4.关于“涉农资金预算编制及分配管理不到位”问题。
(16)针对“团场预算意识不强,2020年至2023年师市财政部门年初下达、年中追加的应二次分配乡村振兴资金,在分配时未进行集体审议,仅在资金支付时上会审议”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意识。
二是已完成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
5.关于“涉农资金执行及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
(17)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超范围。2020年以来,团场应二次分配乡村振兴资金超范围用于职工社保费、门岗工资、诉讼代理费、餐费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号)。
二是规范使用乡村振兴资金,2024年度开始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乡村振兴资金,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18)针对“涉农资金支付审核不严格。2022年的一个绿化造林项目先竣工验收后申请项目,在程序不符合规定情况下扔照常支付项目款”问题。
一是今后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坚决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审核,不符合资金使用程序的不予支付。
(19)针对“未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至2023年团场应二次分配乡村振兴资金及上级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均未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问题。
一是组织部门参加了师市财政局举办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培训学习,提高项目主管部门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2024年开始,年初项目预算均编制了绩效目标表和实施方案,并报第三方审核,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
(20)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率低,发挥效益差。2020年兵团产油重点单位奖励资金、兵团产油师市奖励资金等4各项目未支出,资金使用率为零;2022年退耕还林项目支出占比仅为6.50%”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掌握资金使用范围、支出要求。
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师市财政局关于预算执行的相关文件,增强项目单位负责人预算管理意识。
6.关于“涉农项目管理不规范。场党委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到位,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严格”问题。
(21)针对“工程款支付审核不严。2021年11月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新疆北房建设集团建设高标准农田工程款110.32万元,无监理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问题。
一是加强了项目资金的审核监督,严格资金支付手续。
二是认真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
(22)针对“合同管理不严谨。2022年11月支付连队路林养护项目道路管护石灰等费用,政采云合同甲方没有签字、盖章,电话、账号、联系地址空白,乙方无签字、盖章”问题。
一是对因疫情原因未规范的合同签订,已补齐合同签字、盖章和相关信息。
二是今后加强合同管理审核,规范合同签订,完整填写合同,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整治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7.关于“党委抓作风建设用力不足。场党委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精神懈怠、干事创业劲头不足等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23)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相关部门未按师市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农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农场提供给巡视组的《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敷衍应付走形式”问题。
按照师市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农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加大对连队每季度集中排查工作的开展落实督促指导,确保科学、精准、高效的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排查上报工作。
(24)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农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对基层了解、指导不到位。常以发通知、打电话方式向基层连队要报表、要数据”问题。
已制定《奎东农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指导性意见》,督促机关及事业单位党支部结合党员干部工作履职及现实表现情况,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教育引导,对屡教不改等情况,必要时采取组织处理。
(25)针对“在民兵备勤训练中,不同程度存在机关干部外出不报备、甚至脱岗情况”问题。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习了农场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武装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时以及基地化训练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按流程签批请假条,特殊情况事后补假条,未出现外出不报备,脱岗等情况。
8.关于“纪委监委责任落实不到位。场纪委未充分发挥纪委再监督职责,未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纳入监督内容,对职能部门履行乡村振兴工作职责监督乏力”问题。
(26)针对“工作安排不落实。2022年场纪委以向机关部门下发重点工作专项监督自查表代替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监督,且开展自查的只有两个部门,其中一个部门的自查表还无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二是已利用纪委常委会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
三是压实责任,对上报的相关资料信息认真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
(27)针对“对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监督不到位。农场将21座温室大棚承包给1家合作社,2022年8月解除承包合同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未收回欠缴的承包费,亦未追回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
一是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已按照解除协议规定,欠缴的承包费全部追缴,现已缴清。
二是今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
9.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28)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上轮巡视反馈的“债权清收推进滞后,截至2020年11月3日有68.3万元未收回”问题,至此轮巡视进驻,仍有应收土地承包费等款59.1万元未收回”问题。
一是2024年1月17日农场党委理论中心组主题教育专题第七次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会上要求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整改,各责任单位定期上报整改进度表,确保整改到位。3月14日,农场党委理论中心组第5次学习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二是因兵九建已破产且无偿还能力,经农场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债权120629.65元作为呆坏账进行核销处置。同时农场保留起诉权利,适时进行诉讼程序。
(29)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5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①针对“落实三位一体机制搞变通”问题。
一是已利用职工微信群、升旗、职工法治大培训等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引导职工履行义务。
二是组织部门及连队对《奎东农场连队职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相关文件政策学习研究,严格按照农场《奎东农场连队职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每月加强连队考核分数审核。
三是落实实名制管理,持续开展职工实名制点验。
②针对“合作社带动连队经济发展作用不明显”问题。
已于2024年2月23日针对“带动职工致富作用不强”方面对合作社及有意愿创建、加入合作社的职工进行运营、市场营销及品牌建设专项培训。已做好“三有”合作社认定工作,农场现有“三有”合作社6家。
③针对“退耕还林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切实担负起生态卫士的政治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保护环境的紧迫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自觉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农场职能部门结合林业发展实际,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是连队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以水协会为抓手,充分利用春秋两季,督促承包户补植补造和管理管护,对于不按政策要求的地块和承包户,坚决不允许进行间作套种。
④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针对“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执行过程中,党员参事议事权利等有关方面,已做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培训课件,报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开展培训;针对连队“四议两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开展培训,并下发相关学习资料。
二是在连队设立意见箱,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连队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监督执行好“四议两公开”制度。
⑤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已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基层党组织。
二是明确支部担负的工作职责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党员工作情况、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情况、作用发挥情况、思想状况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奎东农场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细。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活动,与师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兵团、师市党委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必须长期遵守的铁规矩、硬杠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不断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发展大提速。
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抓督办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统筹推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改善民生、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农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81197;电子邮箱:2043186463@qq.com。
(联系人:焦阳、党政办副主任;联系电话:6681197)
中共第七师奎东农场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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