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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胡杨河市道路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编辑: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发布时间:2017-06-23 18:06:36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单位拟建胡杨河市道路项目,现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拟建胡杨河市道路项目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城镇道路25333m。分别包括西环路2500m、体育馆西路1790m、玛纳斯路1029m、共青路4934m、健康路950m、幸福路300m、支9路600m、新华路970m、企业路1220m、纺织路343m、育才西路677m、乌鲁木齐路1524m、府前路1850m、体育馆北路2011m、乌苏南路1912m、胡杨南路2723m。

    公路建设标准:乌鲁木齐路、西环路、共青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50  km/h;育才西路、府前路、体育北路、体育西路、幸福路、新华路、企业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  km/h;玛纳斯路、健康路、支9路、纺织路、乌苏南路、胡杨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  km/h。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3546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地    址:第七师130团

    联  系 人:李书华

    联系电话:0992-7252560

    邮箱:33040985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制定环评总体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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