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审核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晓刚;
企业所在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纬五路007号;
行业类别: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石油制品生产及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成立,2015年4月份开始建设,2016年9月份建成投产,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以环烷基稠油为原料,主要生产和销售沥青、特种油品等产品的“专精特新”企业,现有占地260亩。公司日前资产规模为2.86亿元,公司现有员工110人,高级工程师2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人,包含各类专业管理人员15人,技术研发人员23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8%。公司先后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兵团重质油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兵团重点实验室”“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兵团二级安标化单位”等体系的认证。
公司一期工程2015年4月开工建设,已完成3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目前一期3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生产运行正常,主要产品沥青,副产品原料油和石脑油。
公司于2022年5月份开始建设丙烷脱沥青项目,该项目不但能提升沥青品质,更能优化使用稀缺资源,产值利税得到大幅度提升,预计2024年6月份可建成投产。
公司经过不断探索与创新,获得5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8项,2019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涉及污染物排放种类
大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挥发性有机物,烟气黑度,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硫化氢;
大气污染物排放规律:有组织,无组织;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总砷,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NH3-N),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硫化物,石油类;
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涉及固废(包含危废):HW08-251-002-08、HW08-900-217-08、HW49-900-047-49、HW49-900-039-49、HW08-251-006-08、HW08-251-003-08、HW35-251-015-35、HW08-900-249-08、HW08-251-001-08。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已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监测仪器,化学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已编制《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救援演习。
四、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示期:2024年5月31号-2024年6月14号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晨辉 15909922131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新疆雪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一航
联系电话:13139610969
电子邮箱:348926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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