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改善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关于公布兵团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兵环函〔2024〕31号),我公司开展清洁能源生产工作,现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情况向公众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徐龙生
3.企业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083号
4.所属行业:热电联产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0222MA77526J2B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污染物名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3.排放浓度:颗粒物≤1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三、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及消耗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煤、柴油、石灰石、尿素、盐酸、液碱
2.主要燃料:煤
3.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盐酸、液碱
4. 有毒有害原料的数量:盐酸:每年使用量约为120吨,液碱:每年使用量约140吨
5. 有毒有害原料的用途:盐酸及液碱均用于化水制除盐水,盐酸用于再生阳离子及混合离子交换器,液碱用于再生阴离子及混合离子交换器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
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转机废油及废脱硝催化剂,转机废油主要因转动设备的润滑过程中所产生,废催化剂主要因脱硝过程所产生。生产现场有多台滤油机在线滤油,化验室定期对油质进行监测,油质到达上限时提前启动滤油机进行处理,因此所产生的废油数量较少。催化剂的使用寿命为三年,当到达年限时进行更换。
转机废油及废催化剂均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并在危废平台中申请转移联单,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企业联系人:陈亮
联系方式:1351995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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