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第七师胡杨河市(以下简称师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师市实际情况,草拟了《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至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联系电话:0992-6687332;
(二)电子邮箱:1819175966@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终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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