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欧文全等12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欧文全等12人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2023年5月28日15时40分许,新疆中农长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化肥搬运工欧文全,在该公司车间搬运传送带上化肥时,将化肥垒起途中不慎扭伤腰部,随后在家吃药治疗一周仍不见好转,6月7日前往第七师一二九团医院治疗。经第七师一二九团医院诊断: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
二、2024年3月6日16时许,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操作工姬宝平,在车间巡视员的指示下到净化车间变换管廊进行积冰清除工作,在地面系好安全带后进行登高作业,在爬至一层平台开始清理积冰时,不慎被一层平台和二层平台之间的积冰砸中导致腰部受伤,随后被同事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胸椎压缩性骨折 (T9、12),2.左肩部挫伤,3.腰部棘上韧带炎。
三、2024年1月2日9时50分许,第七师胡杨河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杨鸣昊,驾驶小型轿车上班,在沿黄河街自南向北行驶至黄河街职业技术学校东侧路段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杨鸣昊受伤,随即被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救治。经伊犁州奎屯医院诊断:1.胸部脊髓损伤,2.胸背部损伤,3.颈部软组织损伤。后经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当事人杨鸣昊本次事故无责任。
四、125团中学工会举办庆三八妇女节活动,第七师一二五团中学教师贺银凤报名参加此项活动的羽毛球比赛。2024年3月8日18时50分许,贺银凤在125团中学体育馆参加羽毛球比赛时,与其他老师对打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左侧手腕撑地受伤,次日前往奎屯仁慈医院治疗。经奎屯仁慈医院诊断:1.左侧桡骨远端骨折,2.左腕关节软组织挫伤。
五、第七师胡杨河市教育工会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兵团好”羽毛球比赛,128团中学数学教师李自喜报名参加羽毛球比赛。2024年2月28日21时17分许,李自喜在128团中学体育馆参加羽毛球训练时,在搬运羽毛球球架过程中架杆与底座分离不慎砸伤右脚,3月1日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右足第1趾骨、第2趾骨骨折。
六、新疆久塔锦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巡查员任慧英,2024年1月15日临时调岗至食堂后厨工作直至胡杨河经开区组织的新年慰问演出结束。2024年1月22日12时50分许,任慧英在该公司厨房灶台炒菜时,左脚踩空不慎掉进灶台旁排水槽内导致受伤,随即被同事送往第七师一三零团医院救治。经第七师一三零团医院诊断:左膝软组织挫伤。
七、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许,广西贺州市检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小工陈宗海,在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铺设地埋管道时,被工地钢管砸伤下肢,随即被公司法定代表人梅华锋开车送往兵团第七师奎屯中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右胫骨平台骨折。
八、2024年3月19日12时13分许,兵团第七师医院放射科技师聂学超,在该医院综合楼负一楼放射科5号诊室旁打片室工作时吐血并昏倒在地,同事发现聂学超昏迷后立即呼救并对其实施了心肺复苏,3月19时12时15分许,主任查看情况后召集同事一起用平车将聂学超送往综合楼一楼急诊科抢救,3月19日12时16分许,聂学超送至急救科抢救室进行抢救,持续实施胸外按压及其他抢救措施至3月19日13时44分许,心电图示:室颤、短暂性全心停搏、血压血氧检测不到,与家属沟通后,家属同意放弃一切抢救措施,3月19日13时49分许,聂学超心电图示一条直线,瞳孔散大固定,颈动脉搏动消失,报临床死亡,行尸体料理。经兵团第七师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聂学超于3月19日因心源性猝死、肺动脉高压死亡。
九、2024年3月29日18时30分许,125团4连磅房管理员因磅房需要换电机,电话告知125团4连职工袁明高去参加连队集中换抽水泵工作。3月29日20时许,袁明高换完抽水泵后骑电动车回家,在行至125团4连22号桥头东路段时不慎摔倒造成受伤,次日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右桡骨骨折。
十、2024年4月10日6时20分许,乌苏市祥盛通牧业有限公司厨师李秀琴,在该公司厨房准备午饭配菜切鸡肉时,不慎将左手大拇指切伤,随后被送往奎屯仁慈医院救治。经奎屯仁慈医院诊断:左手拇指末节皮肤撕脱伤。
十一、2024年3月11日,克拉玛依沙漠绿洲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技术员王军旗,被该公司外派至南疆库车市新和县拆装设备。2024年3月15日24时许,王军旗在库车市新和县廖贵富的砂石料场装筛沙机,在车上指挥筛沙机摆放位置时不慎掉落导致受伤,后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右侧第9肋骨骨折,2.臀部软组织损伤,3.胸部损伤。
十二、2022年8月2日梁邦奋经人介绍到安徽和展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五五新镇128团工业园项目地从事安装工作。2022年8月5日11时12分许,梁邦奋在该地高空车上进行装柱支撑,吊车钢结构爬臂作业时,吊车一侧陷入泥地失去平衡发生侧翻,导致梁邦奋头上的钢架掉落至其受伤,随后现场负责人将其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三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2.创伤性气胸,3.肺挫伤,4.创伤性胸腔积液。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2-3902005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举报邮箱:515921476@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