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对师市1家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2023年度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书面申请复核或实名举报。
联系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北方集团大楼三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992-3232001
邮 箱:qsjtyszfzd@163.com
附件1: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度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2日
终审:聂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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