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师自然资听公字〔2024〕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257会议室对处置新疆粤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五五工业园区)1宗闲置工业用地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会召开前10日内向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2、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内容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有单位证明;
4、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5、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政策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奎 联系电话:0992-3242045
附件:闲置土地听证会召开时间表
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0日
终审: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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