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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杨立华等24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4:03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杨立华等24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2023128日,一三一团7连职工杨立华在阿吾斯奇边境8-2号站执勤,由于雨雪天气,执勤站大门被积雪阻挡,站长齐世鹏要求站内所有人员参与清雪工作,930分许杨立华积极参与清雪时突感胸部疼痛不舒服,遂返回站内房屋休息,休息时剧烈咳嗽,卧倒在地,后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胸部损伤左侧第10肋骨骨折。

二、20236302020分许,一三七团5连职工杨智在阿吾斯奇边境5号执勤房执勤,在吃完晚饭后向站长王华请假回家喂牛及取生活用品,事毕在骑电动车返回5号执勤房途中撞到犬舍导致受伤,随后站长王华将其送往和布克赛尔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和布克赛尔县人民医院诊断:左耻骨上下支折断骨折。  

三、2024124950分许,奎屯宏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韩小芬,派遣至新疆澳利亚乳业有限公司从事液态奶包装工作,从该公司厂区员工宿舍走到二期车间小包装工段上班,在行走至锅炉房对面时不慎滑到造成尾部受伤,次日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尾骨骨折。

四、2023819110 4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普工何炳刚,在胡杨河市一三〇团2020-1泵房施工处协助挖掘机操作员更换挖掘机打夯板时,打铲斗销子滑 落造成右手食指受伤,随后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治疗。经伊犁州奎屯医院诊断:1.手指挤压伤,2.手指开放性损伤,3.开放性指骨骨折,4.手指血管损伤,5.创伤后指骨坏死。

五、20241291840分许,一二三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肖向阳,前往一二三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开党组织生活会,20时许开完会下班,肖向阳和单位一行人从机关大楼往外走,在行走至机关楼门前台阶处时不慎滑到造成受伤,随后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右侧三踝骨折,2.右踝关节半脱位。

六、2024112350分许,一三七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润斐,与一三七团边防中心工作人员开车检查阿吾斯奇牧场边境管控工作,在开到三道铁丝网5-1号站附近时发现有一段区域监控视频补光灯不亮,下车查看具体编号时不慎扭伤右膝。2024122日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后经该医院诊断:1.右膝内侧半月板撕裂,2.右膝关节积液,3.右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

七、20241201540分许,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工王国文,在该公司电工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变压器维护保养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触电,随后被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多处烧伤(20%-Ⅲ°烧伤)。

八、2024117188分许,奎屯广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分公司经理杨路,到总公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伊犁尼勒克县加勒库勒水库工程检查水库导流洞洞室开挖情况时,在行走至洞口下坡2-3米处不慎滑倒,前行几步后再次跌倒,当时感觉腰部不适,次日前往尼勒克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左侧4-7肋骨骨折。

九、202312241228分许,兵团第七师医院神经内科医生闫箫,在该医院综合楼八楼神经内科医生办公室办公,住院患者赵英的儿子赵子靖行为激烈,冲进该办公室并站上窗台把头伸出窗外,医生闫箫上前阻止时赵子靖不慎从窗台滑落致其仰面跌倒在地并压到其腹部造成受伤,随即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该医院诊断:1.腰部软组织损伤,2.臀部软组织损伤,3.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根病,4.腰椎椎管狭窄。

十、202312181530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工人李建平,被该公司派往分公司院子(阿克苏路50号)拉运货物,在车辆发动后准备下车检查车辆状况时,不慎脚底踩滑从车上摔落,几天后头部不适,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创伤性慢性硬膜下血肿(右额颞项区)

十一、2024128日,一二四团果香里社区党支部委员刘斌在社区值班,1529分许接到果香里社区副书记沈汉军的电话,被告知果香里社区30341室精神病人魏小川母亲向社区打的求助电话,随后刘斌带着联户长马术芳前往30341室进行劝导,在劝导过程中发现马小川精神病发明显,于是报了警,刘斌在接民警上楼时不慎脚底踩滑从楼梯摔落,强忍疼痛做完调解工作后前往第七师一二四团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1.左侧第十一、十二肋骨骨折,2.左肺上叶肺大泡。

十二、一三一团举办首届“冰雪忆年华”文化艺术旅游节,一三一团7连职工任水花参与该旅游节项目冰雪忆年华开幕式展演,2024131710分许,任水花在一三一团文化活动中心为开幕式展演进行集体舞蹈训练时不慎跪倒在地,造成左侧膝盖受伤,一段时间之后,疼痛症状仍无明显好转,后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左膝关节损伤。

十三、2024181745分许, 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韩钦哲,在奎屯创客大厦8楼党建活动室内搬移会议桌时右手手指不慎被会议桌挤压受伤,随后被同事送往奎屯仁慈医院治疗。经奎屯仁慈医院诊断:1.右手环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2.右手环指血管开放性损伤,3.右手环指神经开放性损伤,4.右手环指甲床损伤,5.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重度挫伤。   

十四、202312311030分许,新疆天澳牧业有限公司兽医马玉兵,在该公司四牧场产房运动场巡圈时,发现419196号牛已在运动场产下小牛犊,兽医马玉兵抱着刚产下的小牛犊准备到保健区进行护理时,母牛用头冲撞马玉兵的胸部及身体左侧,最后将其从围栏内挑飞至围栏外,摔在采食道上,受伤后同事立即将其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腰骶横突骨折(L1) 2.两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3.腰部软组织损伤。

十五、20241161330分许,新疆紫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保洁员韩香花,在该公司门口西侧台阶处清扫积雪时不慎滑倒造成左手手腕受伤,随后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桡骨远端骨折。

十六、20241151110分许,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发酵车间员工王奇超,在该公司发酵车间外侧301旋风分离器附近进行除冰作业时,冰块掉落砸中梯子,梯子打滑,王奇超摔落至地面造成左脚受伤,随后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左跟骨骨折(粉碎性)。

十七、2024131210分许,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还原车间工艺副操殷玉龙,在该公司还原车间泵体基座边缘用无尘布擦拭炉体水03a泵底座油污时,身体未站稳右脚踩入地沟的高温水中造成右脚烫伤,受伤后立即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右踝和足二度烫伤(3%)。

十八、20242161130分许,第七师奎屯监狱第二监区副监区长肖俊,在监区组织进行工厂厂区室外破冰和清扫积雪时,不慎从楼梯上摔倒造成受伤,随后被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救治。经伊犁州奎屯医院诊断: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6-7)。

十九、2024213927分许,奎屯锦孚纺织有限公司清花保全工孙胜天,在该公司三分厂开清花114的多仓气阀时,不慎从高架梯上摔落造成受伤,经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后,急救车将孙胜天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2.头部的损伤(枕部)

二十、2024242057分许,新疆奎屯垦区公安局准噶尔路派出所值班辅警赵鑫,接到民警王昊指令去中兴商贸城出警,随后由辅警赵鑫驾驶警车,带着民警王昊、辅警孟宪烨前往报警地点,在行至天宝街与天北大道交叉路口路段时,与一辆自天北大道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的白色SUV发生碰撞,导致赵鑫全身多处疼痛不适,当即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软组织挫伤、肿胀。

二十一、2024242057分许,疆奎屯垦区公安局准噶尔路派出所值班辅警孟宪烨,接到民警王昊指令去中兴商贸出警,随后与民警王昊乘坐辅警赵鑫驾驶的警车前往报警地点(奎屯中兴商贸城),在行至天宝街与天北大道交叉路口路段时,与一辆自天北大道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的SUV发生碰撞,造成民警孟宪烨胸背疼痛,当即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第8肋骨骨折。后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孟宪烨无事故责任。

二十二、2024242057分许,疆奎屯垦区公安局准噶尔路派出所值班民警王昊,在接到值班室派警出警任务后,与孟宪烨乘坐赵鑫驾驶的警车前往报警地点(奎屯中兴商贸城),在行至天宝街与天北大道交叉路口路段时,与一辆自天北大道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的SUV发生碰撞,导致民警王昊全身多处疼、腹痛明显,当即被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软组织肿胀。后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王昊无事故责任。

二十三、2024123日,胡杨河市禹润农业灌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闸门运行工倪建峰,在125团达子庙水库值班,1820分许清扫完自己责任段积雪后回闸门值班室值班,2020分许,夜班巡护员郝建军给倪建峰打电话叫吃晚饭,打了两个电话都无人接听,2045分许郝建军进入值班室,发现倪建峰嘴唇发紫,给水库负责人李君汇报了情况并立即对倪建峰实施了急救措施,2131分许,一二五团急救人员赶到并对其实施了十余分钟的抢救措施,2145分许,急救人员从值班室出来并宣布倪建峰无生命体征。经奎屯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倪建峰于2024123日猝死。

二十四、202369820分许,新疆瑞豪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水暖工弋建辉,从家(东轩苑小区)出发骑电动车去公司上班,845分许,途经奎屯市天北大道绿茵水岸路段时与新D70286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弋建辉受伤,当即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救治。经伊犁州奎屯医院诊断:1.左侧颞部硬膜下血肿,2.左侧髌骨骨折,3.肺部感染,4.两侧胸腔积液,5.多处软组织损。后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弋建辉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公示时间:2024313日至318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2-3902005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举报邮箱:515921476@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13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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