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的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兵团“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兵团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兵民政函〔2024〕5号)文件要求,切实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第七师胡杨河市婚姻登记处自2024年3月1日起,开展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
第七师胡杨河市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试点工作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二、试点内容
(一)受理范围。
兵团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试点业务仅限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2个事项。
男女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为兵团户籍的居民,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兵团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兵团户籍当事人所在师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即在试点师市内,男女任意一方为兵团户籍的、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当事人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特别提示:微信关注“七师民政”公众号,按照结婚(离婚)登记须知,准备好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关注公众号后发送“结婚”或“离婚”即可获取)。兵团户籍的当事人应持有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受理范围。
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证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全兵团通办”试点范围。137团婚姻登记点暂时不开展通办业务。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第七师胡杨河市创业西路860号(师市机关第二办公区)一楼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992-7397520 0992-7397521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