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陈升等4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陈升等4人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2023年12月12日22时06分许,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电厂锅炉员陈升,自该公司锅炉车间前往电厂化水一楼门厅打卡下班,在打卡前不慎摔倒导致左膝受伤,随后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治疗。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1.左膝关节髌韧带、前、后、交叉韧带、内外侧副韧带及腘窝肌腱损伤,2.左股骨远端及胫骨结节挫伤,3.左膝关节腔积液,4.左膝关节软组织挫伤。
二、2023年12月10日10时50分许,第七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队队长徐祥,在参加完兵团应急局和师市应急管理局在准南煤矿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后,按照会议要求分组对准南煤矿开展地面及井下检查,在检查时因下雪路面湿滑不慎滑倒致右脚崴伤,检查工作结束后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右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
三、2024年1月2日11时10分许,新疆锦龙电力集体有限公司220KV北园变电站值班员曾刚,在110KV主控室填写完巡查记录后,准备去220KV变电站值班,在刚出110KV主控室大门时,因门口路面斜坡结冰不慎滑倒,同事将其扶起后因腰部不适回休息室休息,次日感腰部疼痛遂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兵团第七师医院诊断:胸椎压缩性骨折(胸12椎体)。
四、2023年4月28日15时30分许,新疆三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普工马兴全,在该公司承建的2022年第七师124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4团10连建设工地辅助切割钢涵管时,手中撬杠不慎滑落砸中右足致其受伤,随后被送往乌苏市中医医院治疗。经该医院诊断:1.右足软组织挫伤,2.右足第4、5趾趾骨骨折。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1月29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2-3902005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举报邮箱:515921476@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