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师闲土(听)字〔2024〕4号
奎屯远方节能安装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方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师闲土(认)字〔2023〕25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无偿收回已闲置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汪奎 联系电话:0992-3242045
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1 月 24日
终审: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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