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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1-24 18:14:50 浏览次数: 【字号: 

师闲土(听)字〔20243

 

奎屯盛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方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师闲土(认)字〔2023〕24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无偿收回已闲置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汪奎          联系电话:0992-3242045

 

 

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1 24 


终审: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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