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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占华等18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6:43:33 浏览次数: 【字号: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实名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2024年1月二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

    三、受理部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2-3902001   0992-6687309

    附件:附件:2024年1月二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终审:dqsh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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