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毓秀里小区部分用地征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毓秀里小区部分用地征收范围内的地块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被征收人或单位如对本调查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天北新区规划建设局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交《调查结果异议申请书》,逾期不提交的,本公告中的地块权属、地块区位、用途、面积等将作为地块价值评估和补偿的依据。
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征收管理办公室位于奎屯市团结路军垦广场1号,提交申请书时间自即日起截止 2024年1月19日,联系电话: 0992-3243111 。
附:《地块调查登记明细表》
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1月17日
终审:熊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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