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毓秀里小区部分用地征收调查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天北新区实际,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征收毓秀里小区部分用地,征收范围:沙湾街以西、胡杨河路以北,所需建设用地8.16亩。由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征收地块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1月15日
终审:熊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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