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伊犁路45号与天香里96幢商业楼征收调查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天北新区实际,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对团结北街以东、沙湾街以西、准葛尔路以南、伊犁路以北范围内的伊犁路45号、天香里96幢商业楼进行征收。由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1月15日
终审:熊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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