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欠税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胡杨河税务局确认的37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胡杨河税务局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胡杨河税务局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xlsx
终审:淡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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