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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世坤等3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18:19:53 浏览次数: 【字号: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和《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实名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20241月一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鉴定类别

鉴定结论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

王世坤

因工初次鉴定

师市工伤认字 2023〕122号

玖级

2

胡杨河市先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录梅

因工初次鉴定

师市工伤认字 2023〕165号

玖级

3

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彭述才

因工初次鉴定

师市工伤认字 2022〕158号

玖级

二、公示时间

202414-2024年110

三、受理部门:

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2-3902001   0992-6687309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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