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及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1万t/a废包装桶、1万t/a铅蓄电池转运及10万t/a有机废渣热解回收装置及其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8 9962 66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1 6063 6832
邮箱:128201420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RievRJv6LVbVsOY1Yaa-w 提取码:d0rb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km内的周围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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