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
电池转运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及1万吨铅蓄电池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年处理1万吨废包装桶、10万吨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生产线及年转运1万吨铅蓄电池库房,配套建设铁桶成品库房、铁桶原料库房、铁桶处置车间、废铅蓄电池库房、有机废渣热解车间、污水处理厂等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899626666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60636832
邮箱:12820142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发布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至。
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