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第二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第二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具体见附件),工伤预防项目以最后协议合同为准。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第七师胡杨河市人社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0992-3902005、0992-6687605(兼传真)
电子邮件:515921476@qq.com
附件:师市2023年第二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师市2023年第二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关键词 | 项目金额 | 实施范围 | 申报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工贸企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 工贸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 10.12万 | 师市辖区工贸企业 | 新疆国安建设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 2023年 |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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