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团部分区域房屋征收选举 房屋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一三○团部分区域房屋征收选举
房屋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七师一三〇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组织部分区域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代表选举房地产评估机构活动。2023年9月25日,在第七师一三〇团光明路社区一楼会议室由拟被征收人代表进行现场投票,并在奎屯天元公证处、师市住建局、胡杨苑社区、光明路社区、育才路社区、人大代表、被征收人代表的共同监督下现场唱票,评选票数最多的乌鲁木齐市鑫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选定的最终结果。
特此公告。
第七师一三〇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公证书》
终审:曾凡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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