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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21 16:13:10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厂房一栋,安装储罐70个,膜分离系统6套、蒸发器1台、反应釜4台、压滤器3台、干燥器10台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敬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660992758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1 6063 6832

  邮箱:128201420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654qcf8aBC0wr7iUNVM6w 提取码:b4dd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km内的周围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3921日      

终审:dqsh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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