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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废旧材料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2 10:28:27 浏览次数: 【字号: 

  1.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废旧材料处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废旧材料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JHJS-TP-2023-050

  项目内容:处理一批物资。(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期:15日历日            项目地点:137团

  最低限价:9630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叁佰元整),报价须包含税费、运费及装卸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做否决标处理。

  3.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以上证件均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领取)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10:00至13:30,16:00至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注:审核通过的单位算报名成功,方可购买标书。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给招标工作带来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追究其责任。

  7.报名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

  8.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00元/份(本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6: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6:3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10.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进行。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睿                    联系电话:0992-321838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联系人:陶丽丽                    联系电话:0992-3333009

终审:dqsh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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