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企业”网络侵权举报专区 来源:师市党委网信办 发布时间:2023-06-16 17:18:34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为有效整治网络侵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设立了“拟上市企业”网络侵权举报专区,对拟网络侵权进行专项处理。 1.受理对象。师市拟上市企业。 2.受理内容。重点受理处置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翻炒旧闻等6大类虚假不实信息。 3.受理方式。上市企业向师市党委网信办发起举报。 4.举报电话。0992-6687114。 终审:dqshyzf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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