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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敏杰等23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4 17:57:17 浏览次数: 【字号: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和《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实名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20236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615-2023年621

三、受理部门:

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2-3902001   0992-6687309  

 

附件:20236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202306141758577366.xlsx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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