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docs.qq.com/pdf/DQWVESFBNbEZveHF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查阅。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1599916020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规划区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规划区所在地周边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五五新镇五五工业园区世纪大道18号
联系人:赵光辉
联系电话:0992-7376390
邮箱:380546011@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1599916020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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