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师第四批历史建筑的公示
关于确定我师第四批历史建筑的公示
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确定我师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5日)。
二、公示地点: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http://www.nqs.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邮箱:1094823939@qq.com,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请在主题栏注明“历史建筑公示意见反馈”。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路8号党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邮编:834034;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历史建筑公示意见反馈”。
(三)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992-6687606。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第四批历史建筑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确定历史建筑(第四批)
序号 | 团场名称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门牌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年代 | 计划公布时间 | 历史建筑简介(包括历史建筑位置,历史沿革,价值特色等方面等,字数150-200字) |
1 | 123团 | 123团紫砂文化创意产业园 | 长丰路以南 | 6605 | 1987年 | 2023年5月 | 123团紫砂文化创意产业园旧厂房是123团原良种棉加工厂的主要厂区,1985年10月,经国家农牧渔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了一座现代化的优质棉花良种加工企业----一二三团良种棉加工厂。1986年4月破土动工,1987年9月20日竣工投产,具体职能是在进行棉种繁殖、收购种花、轧花加工皮棉、棉种脱绒包衣,形成皮棉与精加工棉种的加工企业,良种棉加工厂是国家"八五"期间建立的优质商品棉基地而派生的时代产物,在几十年的农业发展建设中,有力推动了团场农作物深加工和工业经济的发展。 |
终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