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距胡杨河市城区中心8.8km。
(3)建设概要:拟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2×1940t/h超超临界煤粉锅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装置。工程总投资536594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利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779099832
邮箱:398185278@qq.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14层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盼盼
联系电话:0991-2667521
传 真:0991-2625771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D2栋4层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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