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新疆红柳百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师油田零散气回收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17 11:07:11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红柳百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审批新疆红柳百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师油田零散气回收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0'40.108"、北纬44°34'55.922"。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分三期建设两座LNG储罐及配套液化装置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等设施总投资55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4万元,占总投资的4.94%。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单位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堆放须采用防尘布覆盖项目施工不设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商用混凝土施工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由排水沟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洗车清洗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富胺液再生工段的酸性废气分别经3个15m高气液分离器顶部排气口(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两座燃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装置区、罐区、装卸区等区域定期对设备、阀门、管线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装置排水、脱盐水装置排水、场地冲洗水园区污水管网最终入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园区污水管网最终入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

)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坐垫,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加强门窗的隔声性能利用建(构)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设置1座1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分子筛、废活性炭、惰性瓷球、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废导热油由导热油供应厂家进行更换,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项目场地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厂区一期建设1000立方米事故池、二期建设6400立方米事故池发生事故时,事故水暂存于事故池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我单位委托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7


终审:熊宁宁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