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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3年3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4 12:00:30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314单位拟对“新疆欣沃鑫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筛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314日-20233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3242111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天北新区团结北街28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欣沃鑫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筛选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

新疆欣沃鑫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贵州四季齐清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080m2,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租赁厂房(1#)新建2条金属(铁、铝)分选生产线、利用租赁厂房(2#)新建2条塑料分选生产线。新增2套破碎设备(原料破碎及塑料分选工艺)、1套固废大小分离设备、2套废金属分选设备、2套塑料分选设备、10条输送带。处置固体废弃物30000t/a,提取可外售物料(铁、铝、废塑料)10000t/a。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本项目废旧原料堆场严格管理,对堆场的废料带采用篷布遮盖,禁止露天堆放,原料运输前定期对堆场洒水减少上料扬尘产生;对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防止运输过程中大风起尘;破碎机、磁选机安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2)废水:塑料分选机产生废水排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水进入循环水池,送至塑料分选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环境风险: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附录B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本项目无环境风险物质储存4)地下水及土壤:5)固体废物:固废大小分离机分离土砂石、沉淀池废渣、风选机碎屑、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塑料分选机分选产生废渣外售给其他企业进一步提取可回收废料6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磁选机、固废大小分离机、金属分选机、塑料分选机、脱水机、风选机等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通过采取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厂界时其强度已不高,项目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终审:熊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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