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加兵团2022年度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师市辖区各企业人力资源部(劳资科)、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根据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选树指引》要求,现就做好参加2022年度兵团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一)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团场(乡镇、街道)、园区基层平台上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师市及以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
(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章程中明确提出协调劳动关系职责并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社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是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指导服务,为集体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沟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等提供指导、咨询等。
二、 选树条件及标准
(一)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中共党员优先予以考虑)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纪录。
(3)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或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
2.选树标准
(1)企业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在宣传推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主动及时反馈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推动集体协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推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所在企业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或所在团场(乡镇、街道)、园区劳动关系和谐。
(2)团场(乡镇、街道)、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在创新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协调手段,有效处置重大劳动关系事件和问题,促进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指导本地区小微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劳动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重要作用;在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方面业绩突出等。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树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或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
(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的社会组织优先予以考虑);
(2)严格遵守和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3)具备开展工作的相应设施、人员和专业能力;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纪录。
2.选树标准
(1)在为企业提供劳动、薪酬分配指导和服务、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以及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在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发挥重要作用;
(3)在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承接政府、工会购买服务,参加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产品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其他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方面业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等。
三、 推荐程序和步骤
(一)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1.自主申报。各用人单位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对照选树条件和标准开展自评,符合条件的填写《兵团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评估推荐。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向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名单。
3.复核公示。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对各师市推荐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进行会商复核,提出拟选树的人员名单,并在兵团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选树为“兵团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并报至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备案。
(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1.自主申报。各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对照选树条件和标准开展自评,符合条件的填写《兵团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评估推荐。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社会组织进行审核,择优向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名单。
3.复核公示。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对师市推荐的社会组织进行会商复核,提出拟选树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在兵团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选树为“兵团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并报至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备案。
四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工作,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从本次和上批选树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中择优报送若干典型事例或事迹,请于3月13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1527657066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杨 莉 0992-3902005
附件:1.兵团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表
2.兵团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申报表
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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