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对邹文明、程先敏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情况的更正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06 12:29:22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办于2022年12月21日在师市门户网上公示的《2022年12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中,工伤职工邹文明、程先敏的鉴定结论按照自查机制经复核更正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鉴定类别

鉴定结论
(伤残等级)

适用标准条目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

邹文明

 

 

复核鉴定

 

拾级

符合附录表B.1拇指功能缺损分值=10分

2

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程先敏

复核鉴定

未达级别

无依据

按照程序,现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6日起至1月12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人等形式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受理部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2-3902001    0992-6687309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终审:郑桂桂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