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经卫健委批准开展孕产妇医疗保健机构信息表
序号 | 机构第一名称 | 机构地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开展孕产妇保健门诊服务 | 是否开展孕产妇助产接生诊疗服务 | 备注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 | 新疆奎屯市北京东路21号 | 0992-7251215 | 康利明 陈萍 | 13779091996 13279925905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是;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转诊救治。 | 师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开通电话预约诊疗服务。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医院 | 一二三团育才路3号 | 0992-3929649 (外妇科) | 高红雁 | 18999728626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是;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五团医院 | 柳沟镇康复里8号 |
| 王艳红 | 13709937757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服务。 |
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医院 | 五五新镇健康路2号 | 0992-3990513 | 古霞 | 13364958589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服务。 |
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零团医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零团安康里120号 | 0992-3935119 | 李惠丽 何丽霞 | 18935873590 18709926581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是;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服务。 |
6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医院 | 奎屯市准噶尔路屯富园85号 | 0992-3282759 | 赵艳霞 何瑜 | 13677502322 13579165273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是;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转诊救治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服务。 |
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东农场医院 | 奎屯市北京东路77号 | 0992-3257151 | 曹卫萍 | 13999711721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四团医院 | 第七师一二四团康复里1号 | 0992-8963107 | 王雪 | 15099205757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无妇产科。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六团医院 | 第七师126团幸福里2号 | 0992-3966103 | 唐纯娟 | 19190587750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1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七团医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7团文明里142号 |
| 郭巍 | 15199961981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1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医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8团(前山镇) | 0992-3989138 (护士站) | 赵丽华 | 18999717779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未开展产科。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12 | 第七师一三七团医院 | 137团众康苑 |
| 刘丽亚 | 18290716522 | 是;建卡,开展孕产妇“五色”管理。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无妇产科,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13 | 兵团奎屯中医院 | 奎屯市伊犁路1号 | 0992-3251005 | 赵佳璇 | 17699920712 | 未开展建卡。 | 否;未开展助产接生,可按要求进行转诊救治。 | 开展中医妇科;未开展产科。开通电话预约诊疗和逐级转诊服务。 |
说明:(1)畅通孕产妇的就医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在新冠疫情常态化情况下,医共体切实履行应对师市儿童和孕产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职责。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母婴安全健康教育,认真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指导家属及早计划,预约住院分娩,避免延误。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2)实行专家会诊与救治制度,保障医疗救治工作高效运行,确保儿童和孕产妇生命安全。
以设在七师医院的师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核心,全面承担师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会诊、转诊和救治工作,中心负责指导团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同时做好师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质量评价、控制、考核和信息统计与分析等工作。医疗机构制定《医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儿童和孕产妇疾病救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
(3)什么是“五色管理”呢?
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这是又一项关乎母婴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文件强调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严防风险,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明确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评估责任,要求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即“五色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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