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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2年棉花加工企业拟搬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0 18:30:53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2年棉花加工企业拟搬迁的公示

 

因城市规划布局调整,第七师胡杨河市结合辖区各团场棉花加工产能与产量实际情况,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棉花收购和加工环节质量管理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1〕26号)及《关于规范我区棉花加工企业(加工生产线)调整或搬迁事宜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2311文件精神,同意奎屯锦垦棉业有限公司由131团迁建至126团依据文件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的棉花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  焦     联系电话:0992-6687565


终审:田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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