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朝阳熙燕硅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奎屯朝阳熙燕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公司3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奎屯朝阳熙燕硅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奎屯朝阳熙燕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工业硅项目分为两期建设,每期产能为15万吨,共计建设24台33MVA工业硅矿热炉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包括原料工程、冶炼工程、公辅工程及办公生活区。原料工程和冶炼工程一期、二期建设内容相同,各为年产15万吨工业硅项目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为项目公用。项目工业硅生产采用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矮烟罩半封闭旋转电炉技术+全煤冶炼工艺+PLC控制”,生产效率高,单位产品能耗及污染物产生量较低,各工序配备较完善的除尘及其他环保措施完备,设计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国家环境标准限值。
本项目采用大电炉生产工业硅,产品质量好,电炉运行稳定,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采用除尘器回收微硅粉,烟气余热用于发电,循环经济水平较高。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奎屯朝阳熙燕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联系人:陈斐
电话:0999-8336122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摆玉龙
电话:0991-7987546
E-mail:14811355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见附图--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
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四、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五、公众参与主要征询事项
征询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及建设方背景资料是否有所了解,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包括空气、地表水水质、地下水水质、生态景观等)有何看法或意见;
3.公众是否从自己的专业或者其他综合信息判断,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有所建议,并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提出建议;
4.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如果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您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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