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拉玛依赛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克拉玛依赛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克拉玛依赛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833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克拉玛依赛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助剂生产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 克拉玛依赛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贵州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4°51′56.60″、 N44°50′23.35″。厂区总占地面积约 33451m2,其中罐区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占地面积 130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 2900m2。本项目利用原有储罐新建1条脱硝剂生产线和 1 条降粘剂生产线,年产油田助剂 15000 吨。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废气:①降粘剂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 效率按 90%计)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达 90%以上)处理,最终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采用全封闭设备间,无组织粉尘在设备间内自然沉降,不外排大气环境。②脱硝剂生产工序排放的少量氨气,通过无组织挥发排放,经自然扩散。 废水:①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采用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 尘;②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排水管网排入五五工业园区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①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盛装原料的包装袋和包装桶,根据包 装物分析,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 ②除尘器捕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③纯水制备装置 更换的废滤芯由厂家及时回收处理;④生活垃圾采用生活 垃圾收集箱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 取减振措施,通过厂 房隔声、吸声降噪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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